2008年4月30日水曜日


歐洲聯盟條約》或者叫《馬斯特里赫特條約》、《馬城條約》,1991年12月9-10日,第46屆歐洲共同體首腦會議在荷蘭馬斯特里赫特(Maastricht)舉行。經過兩天辯論,通過並草簽了《歐洲經濟與貨幣聯盟條約》同《政治聯盟條約》,即《馬斯特里赫特條約》。呢一條約係對《羅馬條約》嘅修訂,它為歐共體建立政治聯盟同經濟與貨幣聯盟確立了目標與步驟,係歐洲聯盟成立嘅基礎。

簽署國家

比利時
丹麥王國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
希臘
西班牙王國
法蘭西共和國
愛爾蘭共和國
義大利共和國
盧森堡大公國
荷蘭
葡萄牙共和國
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 原歐洲共同體12國

芬蘭共和國
奥地利共和國
瑞典王國 馬城條約 1995年1月1日加入國

塞浦路斯
捷克
愛沙尼亞
匈牙利
拉脫維亞
立陶宛
馬爾他
波蘭
斯洛伐克
斯洛文尼亞 2004年5月1日加入國

羅馬尼亞
保加利亞 2007年1月1日加入國

土耳其
克羅地亞 申請加入歐盟嘅候選國家
1992年2月7日歐共體12國外長和財政部長正式簽訂了該條約。
該條約規定,在歐盟內部要求實現資本嘅自由流通,真正實現統一市場,並使經濟政策完美地協調起來。條約規定:最遲於1999年1月18日歐共體內發行統一貨幣,實行共同嘅對外與防務政策,擴大歐洲議會嘅權力。

馬城條約 政治聯盟條約

申根公約